各位同学:
根据《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》)文件规定,我校12级、13级本科生,若符合特长生、兴趣生转专业申请条件的,可于本学期第10周(4月28日—5月2日)向学生现所在学院递交特长生或兴趣生转专业申请表(空表格可从星空体育app官网登录入口,星空体育app官网首页网站下载),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(即特长生的证明材料、兴趣生的成绩单总表等)。逾期不再办理,请相互转告。
附:《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》浙工大(2010)39号适用于2012级及以前年级学生
《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》浙工大发〔2013〕35号适用于2013级学生
教 务 处
2014.4.24

